致癌性试验

致癌性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测受试物对动物潜在的致癌性,但是属下列情况的受试药物才需进行致癌性试验:

  1. 临床上用药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药物;
  2. 慢性复发性疾病 (如过敏性鼻炎、忧郁症、焦虑病)需间断性长期反复治疗作用的药物,以及接触时间较长的缓释药物;
  3. 已知与人类相关的具有潜在致癌性的同类化合物,药物的构效关系提示具有潜在致癌危险性的药物,长期滞留在体内的母体化合物或代谢产物能产生局部组织反应、病理生理反应,以及具有癌前期病变证据的药物;
  4. 具有明显遗传毒性的物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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